close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張通榮關說案 更一審再獲緩刑

前基隆市長張通榮三年前因替酒駕、打傷警察的廖姓女子關說,在警局拍桌大罵承辦員警吃上官司。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更一審考量張通榮已卸任市長,改依職務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還要支付國庫150萬元、以及8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張通榮一審被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判刑1年8 月,二審時緩刑被撤銷,而更一審刑度相同,但嘉義房屋借款信貸年息乙種建築用地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又再次給予緩刑機會。至於廖姓婦人和縱放員警等三人,都已被判刑五個月到兩年不等刑期,緩刑定讞。

(圖:取自網路)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張通榮關說案-更-審再獲緩刑-023417528.html

消費貸款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ynolds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